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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_平邑县2017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来源:猎头网 时间:2019-12-23 作者:猎头网 浏览量:

  如何登录进入平邑县2017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呢?大家都清楚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登录_平邑县2017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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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邑县2017年中小学生招生方案出台!家长必看!

  6月10日上午,全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2017年平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2017年平邑县普通高中招生方案》,解读了相关招生政策,并对有关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一、任务目标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服务区内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二)听力、视力残疾儿童分别入县特校和市盲校就读,其他残疾儿童就近随班就读,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三)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学位情况安排随班就读。

  二、招生计划和班额

  根据我县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各学校办学规模,制定各学校招生计划(城区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

  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三、工作措施

  (一)镇街小学招生。

  各镇中心校联系当地公安、计生等部门,托清学校服务村居适龄儿童信息,于7月1日前将加盖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入学通知书》,发给适龄儿童的监护人,督促其于7月5日前办理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需经镇人民政府批准,上报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镇街初中招生。

  初中学校要做好与招生范围内小学的对口招生衔接工作,畅通学生入学渠道,规范入学秩序,实现服务范围无缝隙覆盖,严防学生辍学或流失,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三)城区公办小学招生。

  1、信息采集:2017年6月20日-6月25日监护人及时登录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材料审核:2017年7月1日-7月5日监护人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到相关学校提交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影响孩子正常上学)。

  3、材料提交说明。

  (1)有城区户籍,在县城长期居住的需提供两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

  ②能证明家庭住址的相关证件(如:房权证、宅基证、家庭门牌号、村委出具的证明等)。

  (2)无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县城长期居住的需提供两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

  ②监护人(或本人)的房权证或购房原始发票和购房合同。

  ⑶无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需提供三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

  ②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的);

  ③合法经营场所的证明(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⑷无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的需提供四种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

  ②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劳务合同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材料(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的);

  ③出具监护人一方的驻城职工养老保险材料。

  ④须有稳定的居住场所材料(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票据)。

  (四)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在城区内长期居住或在城区学校实际就读且有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信息采集: 2017年6月20日-6月25日监护人及时登录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材料审核:2017年7月1日-7月5日监护人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到相关学校提交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参照上述"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的要求)。

  (五)民办学校招生。

  1、各学校根据批复的招生计划,优先招收城区适龄儿童,以缓解城区招生压力,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严格落实免试入学,不得采取统一笔试的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把各种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作为招生考核的内容,严禁把各种"奥赛"等内容纳入学生考察内容。

  2、信息采集:2017年6月20日-6月25日,监护人及时登录平邑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材料审核: 2017年7月1日-7月5日,监护人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到相关学校提交材料。

  (六)招生进度和具体措施。

  1、各学校要组成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小组。校长是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报名材料收缴、审验、登记、微机录入等工作。7月5日前各学校对审查合格学生名单在校门口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和类型、审查人姓名。对不符招生条件的材料应立即退回,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经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7月15前日在县招生平台进行公示,家长登录平台并打印入学通知书(或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组织学生做好入学工作。

  3、各学校根据学生入学结果,7月20日前将入学名单报基教科备案,根据家长填报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学籍信息(学籍信息注册后终生不变,家长应如实填报信息)。

  咨询电话:0539-42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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