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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规定

来源:猎头网 时间:2023-03-03 作者:猎头网 浏览量: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选聘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13人到直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岗位计划

  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5.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联系双选。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选聘岗位,报名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个人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与教育厅签订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

  2.资格初审。选聘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选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

  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选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应聘人员的档案等进行全面审查。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等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39-8314743

  监督电话:0539-831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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