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爱爵士乐,从5年前第一次接触到爵士时,我就被这种自由不羁的音乐所吸引,至今还记得,那时听到的第一个爵士之音是蒙克的钢琴演奏,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浪漫和随性,是和我当时喜爱的摇滚乐不同的一种音乐情绪,但在根本上,它们又有着精神上相似:用我心谱我歌。
我喜欢听唱片,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有朋友说我有着收藏癖,我想,自己倒的确有着这样的癖好的,我自认是个内向的人,不善交际,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喜欢独处而不是群居的快乐,喜欢个人而不是群体的娱乐,而听唱片,正是这样的选择,哪怕是听音乐会,我也会选择在家里听现场音乐会专辑而不是跑到音乐厅中听现场演奏。对于我,音乐是另一种爱人,爵士乐是这个爱人身上最活泼和热烈的性格,我缺乏这种性格,所以我当然喜欢我的爱人具备这种性格。
喜欢爵士,是一种态度,一种面对人生的态度。无论是阿姆斯特朗还是约翰·考垂恩,都可以让人们从他们的音乐中感受到人生的灿烂和美丽,虽然他们也有低回悲戚的声音发出,但是在低回和悲戚之后,我总可以感受到阳光的存在,这一种阳光,是可以直射到我内心深处的,它让我没有理由不热爱和歌唱生命。
喜欢爵士,是一种感觉,一种把握现代的感觉,这种诞生才百年的音乐,和摇滚乐一起构成了20世纪音乐的主要内容,其叛逆,其创造,其个性,其自由,其敏感,其张扬,都是时刻在勾勒着现代文明的脸谱。查理·帕克不可能诞生在19世纪,就像贝多芬也无法在巴赫时代出现,帕克之所以成为帕克,就是因为他的气质是和凯鲁亚克、金斯堡一脉相承,或许他和海明威也有想象之处,但显然与马克·吐温就距离太远了。
喜欢爵士,是一种精神,一种歌唱青春的精神。爵士乐在本质上是年轻的,当一个人感觉自己垂垂老矣时,他便不再适合听爵士乐了,当年过六旬的迈尔斯·戴维斯出现在舞台上时,我们无法从他的演奏中感觉到哪怕一丝的苍老,这就是爵士乐的力量,它让人永远感觉年轻和活力。
喜欢爵士,是一种生命,一种回归纯真的生命。在许多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坐在屋子里,让爵士乐将我团团包围,这时的我,最放松,最自我,不必再考虑工作的忙碌和人际的复杂,只是在扮演自己,这样的单纯,在奔忙喧嚣的现代生活中实在弥足珍贵。
我不是音乐专业的科班出身,原先是学中文的,所以说得坦白一些,我只是个普通的乐迷,因为喜爱,所以就一头钻进了音乐,又以很有些脸皮厚起来的感觉写出了这本书,这样写出来的书,当然不敢有板起脸孔当教师的姿态,我只是想把自己知道和喜欢的,与喜欢爵士乐和有兴趣了解爵士乐的朋友们有个交流和切磋的机会,为自己和爵士乐多找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