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正在办理因私出国的政审,请问能否给我一些指点?
答:一、受理范围: 档案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内的流动人员及人事代理单位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1、《存档凭证》; 2、所在单位介绍信 3、所在单位派遣书或境外单位邀请信; 4、市公安局外管处政审调查表; 5、所在单位对本人的鉴定; 6、本人户口本。
三、审批程序及其他: 材料备齐后,受理单位在一周内作出政审结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