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简称高职。
在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包括专科和本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高职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并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而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为高职院校的特有校名后缀,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响应中国教育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规划,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从2012年起开始试办本科层次的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已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教育层次;而在其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则完整的囊括了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层次的学历教育。